多地问责近百名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大考中精准问责
8月16日,商丘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在虞城县疫情防控中履职不力受到问责;8月14日,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12名党员干部因疫情防控不力受到问责处理;此前,张家界等地也有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在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受到处理。
7月以来,南京、扬州、郑州、荆门等地相继暴发聚集性疫情,全国现有本土确诊病例涉及10余个省份。在疫情发生和处置过程中,个别地方和部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百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
1
1名确诊病例感染40余人,党员干部疫情防控意识不到位,造成核酸检测点出现聚集性疫情
事后查明,由于核酸检测点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造成大量人员与38号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后感染,同时,邗江区有关方面在隔离管控等环节工作失职,落实防控措施不实不细,造成疫情扩散。
核酸检测本是为了尽快排查疫情,却成为聚集性疫情发生地。这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仍然思想麻痹,不够重视,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给予了严肃问责。8月8日,扬州市发布关于对疫情防控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问责的通报,对邗江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隔离组副组长蒋蔚等多人进行问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副司长高光明日前表示,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是技术上没有明确规定的,没有一个是没有明确要求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核心的原因就是一条,即疫情防控意识不到位,部分地方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重视程度不够,这样就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放松心态,甚至是厌战的情绪”。
“病毒就像水泼地一样,哪儿有问题,它一定从短板这儿漏过去,这就会造成针尖大的窟窿漏过斗大的风。”高光明说。
2
党员干部多因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和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两大类问题被追责问责
“徐志强,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随着徐志强被通报,本轮疫情中已有5地卫健委主任被问责。
此前,已有郑州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付桂荣,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方中友,广州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黄光烈受到免职处理,扬州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赵国祥被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通报称,方中友“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赵国祥“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不力,对基层监管指导不到位”,徐志强“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
除了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有的市县乡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组织中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也受到问责。如南京、广州和扬州的5位副市长,3位区委书记,多个区长或副区长等都受到问责。
问责条例规定了对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四种。
从问责方式看,不少干部被采取通报、诫勉及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方式,个别党员干部被追究纪律责任。负责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运营的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勇等5名高管被立案审查调查。
梳理各地通报,党员干部受到追责问责的问题集中在履职不力问题和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两大类。
其中,被问责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问题都出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力,联防联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蔓延。还有一部分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不投入、不深入,作风漂浮、消极应付。
此外,个别党员干部由于不及时、不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而受到问责。如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副镇长焦建铭,由于不按规定上报重点人员信息,失职失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也有个别干部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而被追责。
3
疫情防控工作时间紧、任务急,追责问责始终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广州市纪委监委近期已成立疫情防控问责联合调查组,对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调查,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6月13日,在广东遭遇德尔塔病毒突袭,全省全力抗疫之时,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成立问责联合调查组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两个月后,联合调查组的工作成果公布。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广东省、广州市共对20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涉及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
“问责是个精细活。虽然疫情防控工作时间紧、任务急,但仍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确保执纪问责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坚决防止泛化简单化。”庄德水说。
据了解,针对疫情防控中的重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各级纪委监委会同其他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有利于快速办理、迅速核实,全面查清问题,科学划分责任链条,及时准确实施追责问责。同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既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又实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枉不纵,及时精准问责回应社会关切。
为确保执纪问责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多地出台制度规定。
湖北省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好政策策略,制定6条从轻从宽处理政策,分别对疫情防控中的轻微过错、因客观条件所限而出现工作失误、紧急状态下主动作为而出现工作失误、对工作失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情形的处理作出细化规定,坚决防止“一有错就追责问责,一追责问责就动纪”。
山东省纪委监委要求疫情防控实施追责问责做到“四个不得”:对未经调查核实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出追责问责要求;执纪执法部门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戴帽”提出追责问责要求;不得将追责问责人数多少、追责问责对象职务高低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追责问责代替管理,坚决避免“甩锅”推卸责任、以追责问责代替整改和监管等问题。
各级纪委监委在坚持科学精准追责问责的同时,还注重做实做细后续工作,深化追责问责效应。
既精准通报曝光,又注重加强心理疏导。去年2月,湖北省荆门市卫健委主任李志珍、副主任李艾娥曾因在疫情防控中把握政策不准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荆门市纪委监委对受处理处分干部加强教育、回访和指导,重情重理、传道传情,疏“痛点”通“堵点”。今年8月,荆门再度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后,李志珍、李艾娥一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
基层干部群众奋战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第一线,工作任务重、时间跨度长、心理压力大。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不居高临下提要求,不未经核实乱批评,不把追责问责挂在嘴上,而是站在医护人员、一线干部角度换位思考,帮助舒缓心理压力,共同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李香霖
往期回顾